70亿上架2宗捆绑地块,商业自持9万㎡,精武镇迎大型商配

5月28日,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上架两宗西青区精武镇的地块,土地编号为津西青(挂)2019-15号、津西青(挂)2019-14号。

津西青(挂)2019-15号宗地分为两宗子地块,其中住宅地块(15-01号地块)位于学府工业园,与旭辉04号地相邻,文体地块(15-02号地块)则与旭辉燕南园隔京华道相望。

该地块起始总价42.08亿元,折合起始楼面价11919 元/㎡,设置最高限价54.7亿元,折合楼面价15493元/㎡。与其住宅地块相邻的旭辉04号地,于今年3月28日,以最高限价36.38亿,自持3.81万㎡商业建筑面积(商业自持上限),3600㎡租赁住宅建筑面积,为代偿而成交。楼面价12736元/平米,溢价率19.99%。

津西青(挂)2019-14号宗地同样含有两宗子地块,分别与15号两宗子地块两两相邻。该宗地起始总价为27.36亿元,起始楼面价13031元/㎡,设置最高限价35.57亿元,折合楼面价16942元/㎡。

挂牌文件中还要求,02号宗地以及01地块C地块中不少于3万㎡,由受让人自持,这部分面积达到9万平。

津西青(挂)2019-15号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津西青(挂)2019-15-01地块位于西青区精武镇学府东大道以西才智道以南,其四至为:东至学府东大道,南至新风道,西至学府中央大道,北至才智道。(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

津西青(挂)2019-15-02地块位于西青区精武镇国兴路以西、同华道以南,其四至为:东至国兴路,南至京华道,西至现状空地,北至同华道。(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津西青(挂)2019-15-01地块出让土地面积186774.6平方米,其中A地块165223.2平方米,B地块4048.3平方米,C地块9045.3平方米,D地块3000平方米,E地块5457.8平方米;津西青(挂)2019-15-02地块出让土地面积20990.2平方米。依据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核发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具体规划指标见下表:

津西青(挂)2019-15-01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科教用地、商服用地和街巷用地;津西青(挂)2019-15-02地块土地用途为文体娱乐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科教50年、商服40年、街巷50年、文体娱乐50年。起始总价为420800万元。

三、竞买方式及相关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竞买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为547000万元。当挂牌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547000万元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自持津西青(挂)2019-15-01自持商业建筑面积阶段。若竞报自持商业建筑面积达到20300平方米上限时,转为竞报津西青(挂)2019-15-01地块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阶段,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上限为322300平方米。

四、其他要求

1、津西青(挂)2019-15-01地块须与津西青(挂)2019-15-02地块同步开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

2、津西青(挂)2019-15-01地块中的B、D、E地块和津西青(挂)2019-15-02地块须建成达到使用条件后无偿移交给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

津西青(挂)2019-14号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津西青(挂)2019-14-01地块位于西青区津沧高速公路以西、才智道以北,其四至为:东至津沧高速公路,南至才智道,西至学府东大道,北至宾水西道。(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

津西青(挂)2019-14-02地块位于西青区精武镇迎水南路以东、同华道以南,其四至为:东至现状空地,南至京华道,西至迎水南道,北至同华道。(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津西青(挂)2019-14-01地块出让土地面积119139.1平方米,其中A地块98080.2平方米,B地块3539.7平方米,C地块17519.2平方米;津西青(挂)2019-14-02地块出让土地面积28509.8平方米。依据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核发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具体规划指标见下表:

津西青(挂)2019-14-01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科教用地和商服用地;津西青(挂)2019-14-02地块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科教50年、商服40年。起始总价为273600万元。

三、竞买方式及相关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竞买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为355700万元。当挂牌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355700万元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阶段。

竞报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上限为190800平方米。竞买人竞报的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为出让地块内规划住宅建筑面积,不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

四、其他要求

1、津西青(挂)2019-14-02地块内需建设不少于2.5万平方米的酒店,其余部分需全部建设商业综合体,商业综合体自交付土地之日起10年内不得销售;

2、结合西青区精武镇整体产业规划,津西青(挂)2019-14-01地块中C地块需由受让人自持不少于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且自交付土地之日起10年内不得销售;

3、津西青(挂)2019-14-01地块中B地块须建成达到使用条件后无偿移交给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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